銘傳大學學生加退選補繳 (退) 費通知

銘傳大學學生加退選補繳 (退) 費通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

*依據本校電腦實習費(網路資源使用費)收費及退費規則規定,學生均需繳交電腦及網路通訊使用費。
*凡修讀語言相關課程者,須繳交語言實習費。修讀教育學程課程者,應繳交修課費用。
*已辦理加退選之研究所在職專班學生,應補繳(退)學分費。

一、繳費:
1.日期:自即日起至112年4月10日止。
2.繳款方式:
(1) 櫃檯繳納:持繳費單至台北富邦銀行、郵局或超商繳款。
(2) ATM轉帳。
(3) 信用卡繳費。

二、退費:
1.日期:4月17日匯款撥存入學生領款銀行帳戶。
2.凡可領取退費學生,請於4月10日前上網填寫或確認領款銀行帳號,其步驟:進入「學生資訊系統」,點選「學生領款銀行帳號」。

三、注意事項:
1.依據學生選課辦法規定,凡未在規定期限完成繳費者,該科目視同退選,不列入學期成績計算。
2.欲查詢「補繳費資料」,3月30日起可登入「學生資訊系統」→「繳費/領款」→「查詢/列印各項繳費單」,再登入學號後,即可查出個人應補繳費金額。
3.若對加退選補繳(退)費有任何疑問,請於規定補繳(退)費時間前,洽總務處出納組(分機2250)。